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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通〔2009〕27号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点击:885 | 发布日期:2009-10-23 | 来源:南区党工委办公室

 
中南通〔2009〕27号
 
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社区居委会: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今年冬季征兵命令和省、市征兵工作会议精神,我区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即将全面铺开,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的年龄、对象和条件
    (一)征集年龄:男青年为年满18至21岁(即1991年1月1日至1988年12月31日出生)。其中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即1987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出生),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3岁(即1986年1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出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即1985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出生);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即1991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本人自愿17岁的也可以征集(即1992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对女青年的征集只限于2009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征集职高、中专、技校等同等学历的女青年)。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农业户口的青年为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非农业户口的青年为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要多征集企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职工和掌握军地通用专业技术的青年入伍。
    (三)征集条件:征集新兵的政审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按征兵时间和阶段划分抓好落实
    征兵工作从10月23日开始,12月10日起运新兵,到12月31日前完毕,整个征兵过程分五个阶段进行(详见征兵工作计划表),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征兵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重点确保征兵质量
    1、要抓好大学应届毕业生。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加强研究,切实提高大学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要特别重视发挥政策措施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落实好各项优先政策。坚持大学应届毕业生优先报名、优先体检、优先政审,为大学入伍开辟好“绿色通道”;坚持高学历优先、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优先等定兵政策,确保好中选优。
    2、要抓好进藏兵征集。进藏兵征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优抚安置要求高、敏感性强。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科学统筹,周密计划,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新兵征集。
    四、进一步优化风气做到廉洁征兵
    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不但影响新兵质量,而且损害政府和部队的形象。今冬征兵,各级要继续把廉洁征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领导要严于律已、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征兵工作的各项法规政策,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各单位要抓好征兵工作的廉洁自律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执行政策规定。完善监督机制,加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增强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征兵政策、体检政审和初定兵人员名单,要及时向群众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征兵工作顺利开展
    征兵是关系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大事,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要落实征兵工作责任制,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为确保我区征兵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区2009年冬季征兵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如下。
    (一)征兵领导组
    组  长:袁永康(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  珂(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启和(区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陈文鸿(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蔡岳辉(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韦宏优(武装部)、陈干洪(社会事务办)、张炼红(党工委办)、王小龙(宣传办)、吴竞(南区医院)。
    (二)区征兵办公室
    主  任:陈文鸿(兼)
    副主任:韦宏优(兼)
    成  员:李镜源(武装部)、程敏(党工委办)、林剑鸿(宣传文化中心)、吕振干(流管办)、王少华(公安分局)。
    征兵办公室设在区武装部(区机关办公大楼504室),联系电话:88893386、88895163。
    各单位、社区居委会要成立相应的征兵工作小组,加强对征兵工作的领导,确保今年冬季征兵在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下有序开展。
    为保证征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结合社区干部岗位责任制奖罚规定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南区兵役及优抚工作奖罚规定》等,请各单位、社区居委会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必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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