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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委〔2010〕16号关于修订南区“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点击:434 | 发布日期:2010-6-11 | 来源:中共中山市南区工作委员会

中南委〔2010〕16号
 
 
关于修订南区“两新”组织党建专项
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单位:
    根据当前实际,区党工委对《南区“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山市南区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18日   
 
 
南区“两新”组织党建专项
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通知》以及市“两新”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区“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的管理,促进“两新”组织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两新”组织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第三条  “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来源于区办事处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巩固党在“两新”组织领域中的地位。
    第四条  区“两新”组织党建办公室(设在区机关办公大楼509室,联系电话:88895103)负责经费的管理和具体实施,区纪工委负责监督经费的运作。
    第五条  “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使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用于健全“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基本配置,包括党旗、牌匾、公章、《党章》、学习资料、活动场所等;二是用于“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职务补贴和活动经费补贴;三是用于“两新”组织党员激励。
    第六条  一面党旗、一个牌匾、一个公章,简称“三个一”,是党组织最基本的配置,“两新”组织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缺少配置的上报区“两新”组织党建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订制、下发,费用从“两新”组织党建专项经费中实报实销。
    第七条  为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的积极性,对“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发放职务补贴100元/人/月;为支持“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放党员活动经费补贴200元/人/年。
    第八条  为鼓励更多“两新”组织党员积极投入到南区的生产发展之中,对下列党员进行一次性奖励:
    1、获市级或以上部门专业技术攻关奖励的个人或获集体奖励的技术带头人,奖励1000元/人/次(限企业申报)。
    2、党员子女在高考中新考上一类本科的,奖励500元/人。
    3、有好人好事行为的党员,获得区级或以上部门表彰的,奖励500元/人/次。
    4、积极参加市级或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得名次的,奖励100元/人/次。
    第  活动经费发放办法。党员活动经费补贴由“两新”组织党组织提出申请,填写好《南区“两新”组织党建活动经费补贴申请表》,交区“两新”组织党建办公室,待审批通过后,按党员人数全额发放。党组织书记补贴在年底一次性发放,无需另行申请。获得一次性奖励的,填写申请表,交区“两新”组织党建办公室,待审批通过后发放。
    第  申请党员活动经费补贴的党员人数以登记在册的党员数为准。登记在册党员指以下三类:1、党组织关系在南区的党员;2、党组织关系不在南区,但持有全国统一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已到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登记的党员;3、党组织关系不在南区,但开具规范的党员证明并已到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登记的党员。所有自称具有党员身份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两新”组织员工,一律不能纳入党员人数统计。另外,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南区,但已离开企业,即空挂靠的党员,也不纳入党员人数统计。
    第十一条  党组织活动经费由“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负责管理,也可由书记指定一名党员,委托其进行经费管理。
    第十  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要清晰,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设立经费监督员,负责监督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管理员不能兼任经费监督员。
    第十  “两新”组织党建经费补贴管理原则:1、补贴用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包括召开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各类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学习以及其他用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的费用支出。2、补贴只是“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所需费用的一个补充,“两新”组织党组织应主动向“两新”组织争取更多资源,使“两新”组织党建得到更好的发展。3、补贴的使用以“有效、节俭、透明”为原则,要充分体现补贴的效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两新”组织党建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南区“两新”组织党建活动经费补贴申请表
          2、南区“两新”组织党员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附件一
南区“两新”组织党建活动经费补贴申请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党组织名称
 
党组织书记
 
党员人数
 
申请补贴
金额
 
书记联系
电话
 
移动电话
 
经费管理员
 
经费
监督员
 
召开党员会议间隔
一月一次( )
二月一次( )
三月一次( )
半年一次( )
半年以上一次( )
今年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字数1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企业党组织意见
 
 
党支部书记签名:
    党组织盖章: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区组织委员签名:
  区党工委盖章:
 

附件二
南区“两新”组织党员一次性奖励申请表

党组织名称
 
党员名称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颁奖单位
 
获得奖项名称
 
奖项简介
(获奖情况简单描述,500字以内)
 
企业党组织意见
 
 
    党组织盖章: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区党工委盖章: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南区党工委办公室                      2010年5月19日印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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