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查组高度评价南区“五五”普法工作
6月30日,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率省检查组,在市司法局局长林国合的陪同下,对我区“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区办事处副主任梁志强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区“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自2006年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来,我区制定了《南区“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累计划拨普法经费68.5万元,并保证做到专款专用。通过法律“六进”、《法律常谈》、脚踏车送法入户等一系列特色专项活动,向我区40.38万人次宣传法律知识,全区上下呈现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趋势,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区先后于2007年和2008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镇区”称号,2007年被授予“创建平安中山先进镇区”称号,2009年被授予“中山市平安镇区”称号,区党工委、办事处被评为2007年和2008年度市委、市政府信访工作优秀集体,区司法所被评为2007年和2008年中山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检查组对我区“五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检查组认为,我区领导重视,上下联动,措施得力,经费和组织得到了保障,普法资料整理规范有序,形式多样化,亮点突出,效果明显。与此同时,检查组希望我区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使普法工作再上新水平。
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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